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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了,老板不肯结工资给我怎么办,像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损害赔偿 2018-07-13 0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肯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 老板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 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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