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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楼房卖给对方,对方首付17万,把房本过户给对方,对方剩下的尾款33万公积金贷款下来还尾款,我该怎么办?有风险吗?谢谢把房本过户给对方,对方剩下的尾款33万公积金贷款下来还尾款,我该怎么办?有风险吗?

合同纠纷 2019-02-03 1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费用只有担保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收费标准同上。
  •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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