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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5月结婚,订婚时给女方3.8万,婚礼上给了2.4万,婚礼当天被她要走存进了她的银行卡里。(当时她说娘家陪送了6万在她卡里、我从未见过)未办结婚证。家具大件等都是我出资买的。

生活至16年11月26晚因发生争吵,他父亲带两个儿子来我家闹事、被娘家人接走。后找中间人说合,与今年5月1号接回。接回要求让签一份协议。内容为本人给女方的彩礼6万已经花光、包括女方陪送的杯子、花瓶、两人吃饭花费、一起旅游费用、银行送她的健身器材等,全算进我家给的钱里。所有价值夸大的很多。但在争吵前几天还在讨论买车事项,她说卡里还有10万多、为了接她回来,我瞒着父母把这份协议签了、其上也有两个中间人的签字。

生活至6月底、又发生争执、她又回了娘家、再我第二天上班的时间把她所有的东西全拉走了。其后我找中间人帮忙协调、让返还一部分钱、至今拖着不给。

婚后才知道她脾气暴躁、砸东西,动刀子、脾气一上来几个小时发泄不完、我怀疑她有轻度精神症状。他父亲又在法院工作、懂法律。为了婚姻我忍气吞声、却早跟我下好了套。

这属于骗婚吗?在签了这份协议的情况下、我还能把钱要回来吗。如果打官司、我能要回一部分吗。再此感谢。

离婚 2018-12-22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此外,骗婚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不能获得赔偿。
    并不能因为结婚时间长短来判定是否属于诈骗,诈骗定罪是需要经过双方认识的过程,骗人一方采取隐瞒了什么内容,又骗取了什么,并占为己有的行为。所以你需要了解一下有哪些证人或证据可以显示对方存在诈骗行为,并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途径。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应当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件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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