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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几天回家由于想走近路所以在辅道逆行,由于辅道行驶车速在10迈左右,对面10多米处骑电动车的老大爷见我就激动了。左右摇晃向我冲来,在我车后7.8米的地方不慎摔倒。但是我俩无一点接触。 事后他报案说因为我他倒了,要求赔偿,我去交警队的时候他的家人说看病住院一共花了2000多,可是他们只有拍的一张CT片,脚踝的。说其他的单据都找不到了,还有一些买的膏药啥的也没有收据,都是他们自己说的。交警协调给他们两千我不服,拖了他们几天现在要一千了,可我觉的还是不服,现在交警的意思是给我开责任认定书,把我车扣起来说是光扣上一个月就够我受的了,我该怎么办,谢谢您好.前几天回家由于想走近路所以在辅道逆行,还是不服,现在交警的意思是给我开责任认定书,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4-20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要送达给所有当事人,因为你是该起事故的受伤者,属于事故当事人,因此交警应当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你。你如果要想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必须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签收行为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您好!您可依已经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一周内有权扣押肇事车辆,在此期间内如果无法主持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对扣押车辆应予以解封放行。
    为维护您父亲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父亲积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肇事车主,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保全肇事车辆。(可以要求其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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