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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前段时间准备加盟一家餐饮店??加盟费和保证金交给他们了?一共49800?还没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加盟了?跟他们说?他们不同意退款?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退款么?因为加盟商公司在上海?我在天津?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办法吗?万分感谢您好?我前段时间准备加盟一家餐饮店??加盟费和保证金交给他们了?一共49800?还没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加盟了?跟他们说?他们不同意退款?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退款么?因为加盟商公司在上海?我在天津

合同纠纷 2019-02-18 1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加盟费缴纳情况:其实这个的看投资者做的什么代理加盟的项目,一般来说在合同期间内加盟费并不是每一年都要交。若是合同过期了投资者再使用这个品牌就需要再次缴纳,这次的缴纳要比第一次缴纳的费用少很多。
    还有一般来说缴纳了加盟费之后有一个区域保护,在这区域里面投资者在分店也无需再次缴纳加盟费,但是跨区域,就需要再次缴纳加盟费。
  • 连锁加盟中保证金也是分的,如果是品牌保证金就不用每年交,合作费是什么意思不明白,加盟费和管理费也是要分开的,你这个看着不多但是不合理,一般是加盟费和保证金是一次性的,保证金在加盟到期后是要一次性退还的,管理费是每年交的!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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