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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一个十七岁到十八岁的人拿身份证在网上贷款还不上,借贷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要求借贷人父亲偿还吗?请问一个十七岁到十八岁的人拿身份证在网上贷款还不上,借贷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要求借贷人父亲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19-05-13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 第一,借贷要合法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借贷双方应当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借贷活动。贷款人应当考察借款人借款用途,考察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考察借款人的诚信状况。
    第二,应订立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事实证据。
    贷款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包括贷款人和借款人姓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币种;有无利率或利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贷款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
    第三,利率应合理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以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对“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贷款人只能收回本金。
    第四,借贷需担保
    对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借款人应当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或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担保;贷款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
    有些财产抵押,贷款人还应当要求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一旦借款人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贷款人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第五,及时催借款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借款期满后又经过两年,贷款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法律就不予保护。不少贷款人因为不知道这一规定而丧失追诉权。鉴于上述情形,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
    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关于这一点,贷款人应特别注意,以免丧失追诉权。
    第六,依法追债款
    有些借款人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借款,无力偿还时就卷款而逃,使贷款人血本无归。
    这种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贷款人在放贷前务必详查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贷款人催收债款必须依法进行,如果借款人逃账赖账,贷款人切忌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应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否则,贷款人将触犯刑律。
  • 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需要处理,一般都是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也有极少数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变卖或者直接抵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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