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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律师您好,我姐夫瞒着我姐在小额贷款中担任担保人50万,结果债务人逃跑,债权人起诉,要求查封现共同居住还欠银行贷款20万的住房,我姐不知情也没有共同使用,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1-02 1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二十七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你好!保证期间一般约定为两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由于你提供的是反担保,对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如未约定,一般认为,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时,就是计算反担保人担保期间的起始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借款人参加诉讼的,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第三条出借人或借款人为两人以上的,仅一人或部分出借人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其他出借人参加诉讼;出借人仅起诉一个或部分借款人的,可以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第二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 还款方式有:第一种:固定利率还款
    固定利率房贷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率不随物价或其他因素变化调整,但固定利率因为是借款人提前锁定的加息风险,所以常比基准利率高出一定的百分点。
    第二种:等额本金还款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在开始还贷时,每月负担会较大些。
    但是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还款负担会逐渐减轻,最后总的利息支出较低。
    第三种:等额本息还款
    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房贷,借款人每月月供不变。因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方便借款人安排收支。
    第四种:公积金自由还款
    自由还款是公积金贷款独有的还款方式。与传统的等额本息或是等额本金还款相比,公积金自由还款方式更为灵活。
  • 房屋抵押贷款,一共是两个相关方,一个是业主,一个是银行,能不找中介机构还是不要找的比较好,去银行可以直接办理抵押贷款。如果非要找中介机构的话,那么就需要注意自己的一些有效证件不要交到对方手里,尤其是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中介费该给多少是中介费的事情,等对方带你到银行办理的时候再带齐所以的有效证件在银行正规办理,就这些,如果非要你交出原价什么的,最好让中介方的老板开据证明和赔偿措施等记录在协议上,并由双方签字按手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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