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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被人起诉,个人贷款,利息二分,我当时给人家打了借条,三年前吧,最近被起诉了,我说三个月还十万块钱,我想问问如果时间到了,我没有能力偿还,会被打入黑名单吗,法院会怎么处置我我被人起诉,最近被起诉了,我说三个月还十万块钱,我没有能力偿还,会被打入黑名单吗,法院会怎么处置我

债权债务 2019-01-23 06: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 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仅凭一张借条起诉,也有一定的问题,也有可能败诉,那就是虽然借条出具了,可能钱没有实际支付。如果被告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出借人另行提交证据证明钱已经付给借款人了。如果证明不了,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有借条不超过诉讼时效,可起诉老赖欠钱不还。
    但如果没有借条,我们就得准备其他的证据,比如证人或者转账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就可以愉快地起诉了。
    没有借条如何起诉
    起诉三大宝:被告,证据,诉讼请求不能少。
    详细点来说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符合事实的证据,清晰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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