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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逃逸,对方死亡了,这个如果拘役之后赔偿70万就可以结案了么?

交通事故 2019-01-26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 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至于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此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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