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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设计的,公司说是去训练,没说很辛苦,我说不去,老板说群里说了为什么一开始不说,钱都交了,但是没跟我个人确认啊,群里难道每条都看么,后来没办法我去了,发现一跟工作一点关系都没,就是跟军训一样的,还毛病的叠被子,寝室临时吹哨子集合,刚开始我给领导面子,没一开始走,等晚上训练好了我跟他微信说我走了,他以我会拖累团队为借口不让我走,我有自己人生自由,我和他说过了,然后我自己走了,后来领导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搞笑,就为这事,我签劳动合同的,这事跟公司利益一点关系都没,还要我自己离职,我想问,我可不可以刚,他有没有理由让我离职,还有我是要走,也是年底走,因为公司有年终奖,还有很多协议没签合同。那是我该得到的,我想就是我不做了,他刚好可以拿我年终奖,我为公司创造利益,他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赶我走?而且他也不是董事长,就是个分公司经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和他说过了,我签劳动合同的,有没有理由让我离职,还有很多协议没签合同。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9-02-20 0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清楚是否也没有缴纳社保。
    2.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直接离职。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赔偿金额计算: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社保。
    (3)离职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3.如果有缴纳社保,可以提出离职,可以获得前项的
    (1)的赔偿
  • 工伤没赔偿之前自己辞职对赔偿没有影响的,用人单位仍要依法支付各项赔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无保险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发生车祸,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由于用人单位未买保险,所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职工车祸不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有医疗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在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形成实际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你如果想辞职,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书面告知单位,但是你应当保留你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比如你可以通过EMS快递该通知,并在信函封面信函文件名称一栏如实填写“关于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同时告知邮递人员要信函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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