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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了。我目前在一家服装店工作。因为工资问题,我想离开。但是老板不让我离开,威胁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理由是我几年前很忙,不能离开

劳动纠纷 2022-06-02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
    2、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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