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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结婚三年后的财产可以看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这样的事吗?再者,如何界定婚前婚后的财产,婚后丈夫签署的借据,是夫妻双方的债务还是丈夫的债务?请回答。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6-03 0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财产债务的界定如下: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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