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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说工作必须做满3个月,按20元一个小时给予员工,而我在一个月后跟同事有点小纠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司叫我写辞工书了,而我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是否按20元一小时给我??劳务派遣公司说工作必须做满3个月,是否按20元一小时给我??

劳动纠纷 2019-03-14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员工有哪些好处,  
    1、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素质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公司广泛的职业信息渠道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不同职位流动和比较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如劳动者回到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现在已经和20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置各类人员2000多人,有着丰富的用工资源,可以进行广泛的工作调剂。  
    2、更好保障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个人的报酬、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在雇佣关系处在弱势,劳务派遣公司则能够有效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为外派员工提供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3、更能发挥个人才能  个人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4、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公司保证每月按时把工资足额直接打到每位劳务人员的工资卡,不会克扣员工的任何费用。
  • 劳动者辞职,其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天数和加班时间来计算工资,
    1、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急辞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2、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急辞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还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
    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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