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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班中,突然家里有事,不能继续工作,给公司说辞职,公司不同意,说让请假,结果发工资时候不给我发,嫌我么去上班只说家里有事,么有辞职,我是想辞职可你不同意呀,有规定员工请假,就拖延发工资吗,以不发工资作为威胁,还说让我上班了后期补发给我公司不同意,么有辞职,我是想辞职可你不同意呀,以不发工资作为威胁

劳动纠纷 2019-01-30 1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请假有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其中就事假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一般员工请假怎么扣工资按照下述描述执行
    1、按现行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的;
    2、病假有工资,具体有规定。根据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
    3、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4、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5、产假也是带薪休假,但工资多少具体有规定。
    6、年休假是带薪休假,工资照发。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只要员工付出实际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处理。
    1、《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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