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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得了重病,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有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6-03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之一,比如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等等,则应当补偿;而如果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那就没有补偿。
    2、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补偿;如未经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强行解除,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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