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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好:我们结婚六年没有孩子,我不能生育,妻子离家出走,我寻找一星期无果,就向公安局报了失踪案,经过一年的寻找无果,一年后我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我们结婚六年没有孩子,我不能生育,妻子离家出走,一年后我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23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事前有约定的话,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依照法院判决
    3、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必须发出公告
      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
    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人民法院则应作出判决,驳回申请。
  •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想起诉离婚,那么法院会依法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首先,你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开局的男方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或宣告男方失踪后,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时间较长,需要公告送达,至少半年。房子还要看是否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写的你们的名字,那么你有房产的一半,另一半你替男方保管,但不能处理。
    离婚后,孩子当然你抚养,抚养费先自行承担,等男方出现后要求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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