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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行人右腿半月板损伤。但二十多天了,医生说可以出院,但行人就是拖着不出院。我该怎么办?可住院26天了,还不出院,医院早以不用药了,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1-07 13: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常识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 首先,交通事故的赔偿时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进行责任划分的。
    其次,如果受害人受的伤能达到伤残,那么需要到司法鉴定做伤残鉴定、误工期、后期治疗费、护理期的鉴定,根据鉴定计算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
    再其次,如果当事人双方私下能够达成赔偿协议,那么就可以私下解决。
    最后,如双方私下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要到事故发生的法院提起诉讼。
  • 若按照人身侵权可以主张,有以下项目: 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检查费、挂号费)、误工费(受害人工资×误工天数)、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为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护理人员无收入的,为雇佣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精神抚慰金(法院酌情确定)。 具体的金额要依据伤残的等级来确定。
    若属于上下班途中,还可能按照工伤来认定。 若仍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联系。
  • 计算赡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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