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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龙律师我们是按人头分得的还建房总共有160平面积,是按人头分得,有我和孩子三人面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房子户主是老公名字现在过继到爹爹名下,请问,如果要和他离了我能分得属于我们娘三的面积么?龙律师我们是按人头分得的还建房总共有160平面积,房子户主是老公名字现在过继到爹爹名下,如果要和他离了我能分得属于我们娘三的面积么?

离婚 2019-03-09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如果没有约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也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1、孩子过继,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孩子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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