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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打架伤了旁边朋友轻伤一级,现在他告我故意伤害,我会怎样呢

刑事辩护 2018-07-13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公安机关对伤势鉴定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未构成轻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派出所根据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双方打架是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报案后,公安机关可以处理,但如你认为其处理不当,可以向上级机会提出复议。打架如果造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那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进行民事赔偿的,但应在一年内提出起诉。
  • 打架,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因此,都是违法行为。酒后打架,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报案,公安机关也可以调解,或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到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追究,则可能会承担治安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酒后打架殴至人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酒后打架殴至人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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