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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一点血,我们去医院肯定是想要保胎!医生喊我们去打b超说娃儿坏了!与血液容和没看到娃儿!就考虑我们清宫!清宫的时候跟我们说过因为没有明显看到胎儿在宫腔!还可能考虑宫外孕!就建议我们先清宫,清宫后做hcg!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娃儿坏了的情况下!我们就产生异议就跟她商量是否确定是宫外孕在做手术!为此我们把安排好的手术推迟了两3个小时!一直申请和她商量!最后她坚持说宫腔里有不明积液,清了打hcg才能判断是不是宫外孕!跟我们说个种拖延手术后会造成的伤害!我们后怕所以我们只好同意手术!结果手术后,7天复查!去找医生拿结果她说结果拿出来了!考虑是宫内孕娠!叫我打B超复查恢复情况!B超一打吓死了!说宫角处有不明物体!查hcg明显上升!告知我是宫外孕的一种!有宫腔粘连!导致的!所以没有看到遗留的东西,让我做好准备做宫外孕手术!我就跑其它医院去检查入院了!不入院不知道!一入院!还是之前检查我怀孕的那个医生!才知道留在肚子的孩子还有活性!根本不是什么宫外孕!不该那么早清宫!该保留观察!因为我月经推迟!很可能因为娃儿小没看到胚胎胚芽!现在即使有活性也没用了!刮过一次宫孩子发育也不行了!

综合法律 2018-12-20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患者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通过吃药打针无法解决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而手术治疗之前,医生都会拿出一份手术同意书要求签名。那么,手术同意书必须签字吗?有些人想要了解不签手术同意书是否可以。
    手术同意书必须签字吗?
    必须签字,不签字医生会不进行手术治疗。医生对患者的身体没有处置权。所以必需有人授权才可以开始治疗,不管是治疗结局是救人还是杀人。
    手术同意书应该由谁签字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
    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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