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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想征求一下您的意见。我有个朋友她和他老公离婚后自己带孩子,几个月后房子卖掉了。她前夫,因为婚内陷网络赌博而向多家借贷公司借钱二十几万。她说他们之前做过公证把房子划到了她和孩子名下,之后有协议卖房子的钱一半是孩子的,但要动用还要和前夫商量。她拿到钱后,给前夫还了几万,而且开始具体卖了多少也没讲清楚,他前夫觉得他乱花钱,说没几年会被她花光,又过来以孩子名义要卖掉房子的一半钱。买房子是有共同出资的。经过几次交涉后,她坚持把那一半钱作为孩子的抚养费,而不给前夫钱,以至于还放出了很多死亡威胁一类的狠话。最近据说她前夫躲债去重庆当了混混,说等混好回来就收拾我朋友,我很担心!

离婚 2018-12-24 13: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故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如果男方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带上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于男方有赌博行为,女方需要举证,如男方因赌博被行政拘留等证据。搜索

    2、《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后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约定属于一方所有的,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您好。
    1、你们双方的书面协议时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之后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基金他方是无权分割的
    2、婚前的房产如果在婚后的出租期间,他方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您父亲当时遗嘱中明确只给你,即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现今提出以离婚诉讼提起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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