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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丈夫的房子是婚前买的,首付还没付完。婚后加上我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06-06 2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 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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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老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首付没有付完。婚后的现在加上我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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