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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被认识的人骗钱怎样才能讨回来呢??他是未成年以学费被花?怕家里人说他找我们借钱?我说了我没钱?他说我可以借呗借钱给他?他当晚就会连本带利还我?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利息?然后?我就用借呗借了他两千块钱?加上我姐他们借他的?一共借了22600元?我是学生他们也是刚刚踏入社会??一个月也没多少钱哪有钱借他啊??但是他说他已经走投无路了才找我们借钱?还承诺我说当晚九点之前就把钱还我??我想着他都已经这么低声下气了?况且是小时候一起玩的?虽然现在有将近十年没有联系了?但是我们还是信任他啊?然后我就转钱给他了?当时差不多下午六点左右我把钱转给他了?他承诺当晚九点之前就还??到了晚上十点吧他说出了一点事情现在还不了了?承诺国庆节完了就还??我一直没催他??可现在都快俩月了??他一点要还的意思都没有?我就发信息给他?可他呢?把我屏蔽了?你知道吗屏蔽了!我们好心在他困难的时候帮他?哪怕我没钱借钱也给他?可他呢?就这样对待我们的??借到钱就屏蔽??打电话一直是关机??昨天通过我姐加了他妈妈微信??然后她妈就说现在没钱?他儿子现在还是学生没能力还?等以后他毕业了工作了再还??我就感觉可搞笑??我也是学生?难道我就有能力还啦?他现在把我们都屏蔽了这是会还我们钱的态度吗??现在他们家里人都是以没钱为借口这样耗着??他们耗的起?可我们耗不起啊??他把我们都坑了?做人也不能像他们这样吧?这真的是太伤人了?希望律师姐姐能帮我想一个好的对策?谢谢你了?我现在去上课了??我们QQ联系好吗??因为我手机上课都静音?爱你?姐姐?么么??2795802518

债权债务 2018-12-26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1、先了解什么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然后根据法律法规来报警处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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