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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商品房,首付了50%,开发商指定银行按揭的,银行审批也通过了,都三个多月了,就是不放款,只叫等,这样我可以要求退首付款吗

银行 2019-01-04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 一手楼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基本条件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
  • 购房者可以退首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NO.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NO.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NO.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NO.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 这要看银行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并没有成立借款合同关系,银行是可以不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就成立,银行是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但根据法律实务,银行的借款合同一般会约定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在发放贷款前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银行也可以不发放贷款,这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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