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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承包了村里的一个闲置多年的大坑,自己用建筑垃圾将其填平准备在上面盖猪舍养猪,但是土地所找来说这属于非法占地,让我办土地审批手续,请问我这不是耕地还要办手续吗?后来为了少找麻烦就去办手续,到各个部门盖章又卡着不给办,大坑闲置多年我现在将其利用起来搞养殖属于违法吗?难道闲着可以,利用起来又不行吗?

房产纠纷 2019-01-07 16: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承包土地年限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规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 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
    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 违法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归还土地并赔偿当事人的合理损失,违法建筑房屋的,有关部门可进行强拆。
  • 非法占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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