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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于2016年8月离婚,直到2018年1月才再婚。买房子是假离婚。现在这已经成为一场真正的离婚。离婚协议说,结婚后,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1岁,属于该男子。这个女人不需要支付赡养费。她随时来看孩子。小女儿是那个女人的。该男子每月支付1500元,随时看望孩子,。财产分配:离婚后,男方给女方58万元,男方每年给女方3000元作为森林补贴。所有索赔和债务应由该男子支付。之后,他写了一张借据。该男子向该女子借了58万元。每月利息为1.2分。现在他不再向那个男人要钱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的。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6-09 1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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