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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打人造成人家轻伤!可是我爸找人作伪证说他不在家把打人的责任推到了我妈妈的身上!人家现在要求赔7万!真的过高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才能不用赔那么多的钱而且我妈妈也不会被拘留呐?谢谢您希望您能即时回复!我爸爸打人造成人家轻伤!可是我爸找人作伪证说他不在家把打人的责任推到了我妈妈的身上!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才能不用赔那么多的钱而且我妈妈也不会被拘留呐?

离婚 2019-02-01 0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去鉴定,如果是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另外,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这里的轻伤,必须是经司法鉴定的轻伤,不是老百姓嘴里的所谓轻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构成一起轻伤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的机关就有权依法对案件进行受理,并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受害人过错在先,可以减轻行为人的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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