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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套房,提取过公积金余额,现在没有贷款。老房子拆迁,有差价要补足,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余额吗?不是用公积金贷款,只是提取部分缴纳拆迁的差价。谢谢提取过公积金余额,现在没有贷款。老房子拆迁,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余额吗?不是用公积金贷款

拆迁补偿 2019-05-11 1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 对于您提出的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可以卖吗这个问题,由于是拆迁,所以一般拆迁方会帮你处理与银行的债务,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贷款利率分两档,具体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3.375‰,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
    3.975‰;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4.2‰。例:某借款人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
    1014.83元,总计还息21780元。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为
    1062.6元,总计还息
    27513.4元。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2、
    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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