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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我签了一年的合同,付了600元定金。但我已经租了九个月了。这里发生了洪水。房子有点被淹了。里面的家具发霉了。我放进去的一些东西发霉了。所以我不想租它。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退还押金吗?合同规定期限届满时返还。

合同纠纷 2022-06-11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押金条款,有时约定在期满后退还,有时约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没收该押金。对于这样的条款,我们应当从租赁合同的本质出发。如果在合同中只是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能够推断出具有定金性质的,应当认定为定金。
    如果合同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难以判断其性质的,则不能使用定金罚则
  • 你好,当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和交付定金时,遵守合同一方可以选择其一进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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