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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一个朋友说跟我爸合伙开一个公司,说是他出设备,出技术,我们出厂房地皮,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而后,我家新盖了厂房,话费了10来万,后在经营期间,没经营几天,设备又坏了不能使用,他又说要进口设备,还有设备维修维护等等理由,向我父亲要了6万现金,也没有签订收据等,而后又没有购买新设备,没有维修,一直停顿停厂,直到现在,在这一年时间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没有一分钱的进账,找他退还那6万现金,他又说不能退,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1-05 1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合伙合同,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各方都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如一方违反合伙协议,给合伙事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 签订涉外合同所遵守的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但是有些人就是在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这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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