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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借车给朋友,朋友也符合借车条件,签了协议,这样如果发生事故,车主还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1-05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强制险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无论是借用机动车也好,租赁机动车也好,承租人或者借用人是机动车使用人,驾驶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是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自己承担责任,与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关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才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是:
    1. 借车或者租车时,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审查借车人和租车人的驾驶资格;
    2. 机动车有故障的,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告知;
    3. 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机动车的时候,将机动车出借、出租给使用人。
  • 建议签订借车协议,明确验收车辆性能完好,借用人有驾照。最好复印一份。约定借车时间、事项、归还时间,逾期违约金等,发生事故,你只在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果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非本人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开具的责任认定书。但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员工在和对方协议解决之后,交警部门不再开具责任认定书,也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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