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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撞人可,是全责,全险,她看了别的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但是我们垫付了7000元,她不返还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2-25 0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发生之处,如果是全责的车主,在进行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争取的利益就是让保险公司可以多赔付一些,而自己对非责任一方,却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附事民事的萦陪,是不是在保险范围之内,也不一定。全责理赔对于全险的车主,有时候也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费用,而三才的伤亡与修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如果需要在修车上更换轮胎或者一些非此次相关的内容,往往保险公司在进行定损时,会分别考虑。
    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全责理赔者理论上就应该把应当负的赔偿直接给对方,但是保险理赔需要一个过程中,而这个过程中不能及时兑付,作为责任方要做好先行垫付的准备,保险公司理赔会把理赔的钱直接打到自己投保账户上,这样对于理赔的当事人来说,就涉及到垫付的问题。
    如果事故的当场有人员的伤亡问题,进医院的相关费用,也往往需要责任方计动执付承担。

  •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
    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协助您维权!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必须要将所有索赔材料交付,经过核对后才能垫付赔偿。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如果受害人坚持要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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