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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湖北的,因04年在陕西打工认识了甘肃的张姓男子,在1起后怀孕,但是不到结婚年龄他找关系办了结婚证,不知道是真是假,然后又以给小孩上户口为借口把户口迁移到他家,连户口本也1起拿去了,后来因为家庭暴力我实在忍不下去提出要离婚,他说我如果要离开他他就不放过我和我家人,从哪过后他更变本加厉,直到09年我趁他不在家,我离开了,后来他说他又结婚了,还把我的户口给消户了,我想问他有权利把我的户口消掉吗?我想把户口迁移回湖北需要那些证件呢?而且他们家把我的户口本给扔了,我没有户口本还能办理吗?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谢谢。

离婚 2019-01-03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迁出市外:凭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核发迁移证。

    市内城区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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