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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我妻子的弟弟把我家的房产抵押给了他一个朋友贷了30万,当时因为我夫妻都在外地上班,贷款人给我妻子打了电话告诉了这件事(我不知情),我妻子也没告诉我就电话里答应了,贷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后她弟弟没钱还就又续贷了一个月,这期间也没人告诉过我。现在她弟弟无力偿还欠款已经跑了,2014年春节过后的几天贷款公司的人来我家找我让我在担保书上签字,上面有我妻子的签字,我妻子说是补签的,让我在上面也签上就可以了,我就在上面补了签(我签字的整个过程都是在我家里,没去贷款公司),不过因为我是补签的,当初我又不知具体情况,怕以后有麻烦就把我没签字前的担保书都拍了照片留了下来,我想问一下,象这种房产抵押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8-12-26 0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2、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会被拒之门外。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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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弟弟无力偿还欠款已经跑了,象这种房产抵押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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