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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大润发上班,厂家以效益不好辞退我,合同没到期,我该怎么维权,还有就是他们诬陷我,我没写的东西他们说是我写的,我给怎么办

肖像权 2018-12-22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当我们遭受非法辞退时,行之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该按照怎样的诉讼程序进行维权呢?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只有在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时才能辞退员工,否则为非法辞退。而当我们受到非法辞退,需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需要遵循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呢——  
    一、调解  相信大多数人在遇到非法辞退这一类劳动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即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基本得到解决。在各解决方法中,调解无疑是最快捷方便的,但是缺乏一定的强制性,是双方妥协让步的结果。  
    二、仲裁  然而,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案件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调解失败后可选择申请仲裁,当然我们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通过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断。当我们通过仲裁立案后,5天内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予以受理,经过组织仲裁庭调查取证后进行仲裁调解,然后作出仲裁裁决。  
    三、起诉  如果仲裁调解失败对仲裁不服(15日内),或者仲裁机构不受理案件(5日内),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  需要提醒的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的起诉条件并不一致,即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当事人必须具有仲裁裁决书或仲裁拒绝受理的书面通知。而非法辞退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所以建议在遭到非法辞退后先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或被拒绝后才对案件的提起起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目前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主要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等。但无论你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纠纷,当你遭受非法辞退时,在按照程序解决纠纷的同时,关键还在于举证,即保留一切有关非法辞退的证据,这才更有利于诉讼的成功。  当然,办理仲裁诉讼的手续比较繁琐,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的缺乏而导致却以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如果能够向相关法律人士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援助则能事半功倍了。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
    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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