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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现在患了宫颈癌,今年56岁,父亲59岁肺气肿不能干重活,儿女已经结婚。他们是农村户口,但是10几年一直在外面务工,现在还是租房子住,可以回去农村申请农村低保吗?我们当地相关负责人说不在本地住的本地户口的不能申请低保,是这样吗。还是租房子住,可以回去农村申请农村低保吗?我们当地相关负责人说不在本地住的本地户口的不能申请低保

综合法律 2019-03-06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
    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城镇(农村户口或者未经过户籍登记的未成年人除外)。
    农村户口受害人提供下列证据,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交通事故农村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
    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害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文件等;
    3、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城镇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提供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以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 迁户口对财产分割没有太大影响。
    1、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来说,应该均分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参看我国《婚姻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
      
    2、其他财产(如:父母、子女等),应由该财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分配的额度以及是否分配;
      
    3、不管是上述哪一种,财产的分配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都是无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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