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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说用他们现在的房子做抵押办银行贷款,但是还要我们的产权证复印件,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银行 2018-12-27 0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
  •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押权人的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的证明材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房地产价格评估书
    6、房地产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7、以全民性质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8、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必须经董事会通过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10、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为公民的,须本人亲自到我局办理;如本人不能前来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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