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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过婚,律师开了离婚判决书类文件,不是离婚证,要是再和别人办结婚证,能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若能办理,离过婚的一方结婚证上显示已离过婚标记吗?

离婚 2018-12-22 12: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后,去法院找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领取离婚判决书后保存好,将来再婚用得着(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到民政局换离婚证。离婚有两种:在民政办理的,发离婚证;在法院诉讼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再婚用)

  • 1、离婚时未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2、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如下规定,请参考:
    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这里说一点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来说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一方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也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换句话说,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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