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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时买了一套套房。原来是我自己的名字,后来我加上了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离婚了。我们离婚时,我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上面说这房子只属于我一个人。离婚几年后,我没有去房地产局除名。这所房子仍然是我们的两个名字。现在他在外面欠债,如果有人起诉他还债,他会拿我的房子来还债吗?

离婚 2022-12-13 14: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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