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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在做生意,女方和男方结婚是2012年11月11日,小孩11个月时,女方2013年7月27日自愿一个人回娘家一段时间,男方家先后6次去接女方回来,女方不愿意回来,现在提出离婚,男方可要女方抚养费吗?抚养费怎样算,前一段时间女方又和别的男人结婚了,是不是重婚罪,男方可以要小孩抚养权吗?男方的房子是以前没结婚就建好的,会不会分房产和财产给女方?女方犯了哪些相应条款。现在提出离婚,抚养费怎样算,是不是重婚罪,男方可以要小孩抚养权吗?会不会分房产和财产给女方?

离婚 2019-02-21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男方优先取得儿女抚养权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有恶行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无力抚养或影响孩子成长;
    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是其他原因无法随母生活;
    3、一方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或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等;
    4、对满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男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或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会优先考虑男方抚养。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1、家暴离婚的,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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