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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我因工伤受伤。我的手指骨骨折了,胫骨也断了。现在我正在康复。老板在四月份停止了我的工资,所以他们无法与我谈判。我离婚了,有两个孩子。现在老板没有薪水就活不下去了。我该怎么办,律师。劳动合同没有签订,老板也没有买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2022-06-21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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