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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押金有上限吗?如果租金没有支付,

房产纠纷 2022-06-22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对于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租房子的话一般让缴纳的都是押金,而不是定金。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定金的话,那么一般是无法退还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种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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