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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先前我未婚先孕生了个儿子,1年后我离开了那个家庭,,两年后我结婚在湖南,并且领了结婚证,男方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小孩子,,我们想拿准生证,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先前未婚生的那个孩子要罚我多少款才能拿的到那个准生证呢?

离婚 2019-01-03 17: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身份证(妈妈不去要提供妈妈授权爸爸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出生脚印纸,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1、因为是未婚先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办理准生证;
    2、准备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女方在户籍地未婚未育证明、小孩出生后未在女方户籍地上户口的证明;
    3、需要这些证明,才能给小孩办理准生证,最后给上小孩的户口本。
  • 孩子已经出生,不需要再补准生证。 办独生子女证办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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