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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位不到三十岁的母亲,有三个女儿。老公和我感情日渐破裂,因为没生男孩的缘故,他在外面又找一个女人,他虽然没有与我离婚,但现在他们已同居。我很难过,准备在5月份离婚,除了三间平房,其它财产也没有什么,我也不想要。但是之前他在银行贷款,我也签字了。请问:离婚后,我在银行的签字还有效吗?我还要承担银行的债务吗?我想干干净净的离婚,不要有任何债务在身。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谢谢您!

离婚 2018-12-31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 彩礼一般不能退,家电有可能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是共同财产,看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官对婚姻法的理解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之间有债务纠纷,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债权一方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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