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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租方从去年开始,厂房内并没有生产,而我方正好需要厂内部分设施生产陶瓷,顾跟承租方要回厂房进行生产。从那天起没跟承租方收租。今年二月我方停止生产,并联系承租方,希望能把厂内设施迁移,以免影响我方重新出租。然而承租方一再拖延敷衍。五月一号便是厂房租赁到期日,承租方并没有迁移设施,我方可否将里面物件在未经承租方的同意下迁出厂房。厂房内并没有生产,顾跟承租方要回厂房进行生产。五月一号便是厂房租赁到期日,承租方并没有迁移设施

合同纠纷 2019-05-08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到期的话想住可以跟房东续签租房合同,协商后就继续交钱住 ,不想住就可以退房了。
  •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要有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 通常来说,厂房到期会涉及拆迁补偿问题,如果租赁的厂方到期需要拆迁,拆迁部门应给予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偿及搬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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