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2011年?在一个单位上班,单位提走了我的档案说上保险要用。

而后工作半年多我辞职了,也没问档案的事就遗忘了。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工作单位给了我一份提档函,要求我自己去把档案拿到公司,可是我在给以前的单位打电话说要提档的时候,公司说并没有查询到我这个人的档案。现在我找不到档案了?请问我的档案目前应该在哪里。感谢!单位提走了我的档案说上保险要用。公司说并没有查询到我这个人的档案。请问我的档案目前应该在哪里。

保险纠纷 2019-06-12 1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的,原单位一般不会直接处理员工个人档案,。  
    1.员工和原单位属于同一个地区的,单位会随着员工社保转移递交员工档案到员工社保转移新单位的同一个上级部门,统一保管。员工没有找到新单位的,单位一般不会处理。  
    2.员工和原单位不属于同一个地区的,单位一般会保留在原单位,把档案发回员工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的,是需要员工本人到所在地人才市场出具接收证明才可以办理。  
    3.目前,国家对于员工档案管理有明确规定,不得收取相关费用,所以,为了档案保险起见,建议员工本人及时办理好个人的转移手续,在没有找到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把个人档案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去。
  •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如果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 企业不交社保处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不给员工上保险的工资也要做进工资表里。所得税法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险的工资,都可以税前扣除。
  • 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而员工在重病期间,应该请假治疗。如果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不会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就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结算医疗费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雅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