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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月1日进入公司。本月为培训期。工资1800元。我每个月10号领工资。7月5日,我获准离开公司。7月1日和2日是公司的休息日。也就是说,我在七月份只工作了三天。当我5日离开公司时,我在7月份要求不交社保。但公司表示必须扣除,并将在6月份从工资中扣除。对不起,我必须扣除我所有的要求,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6-25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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