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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电子厂的一名普通员工,因个人原因7月3日提出离职,领导联系过我,我表示需要8月初离职,因为8月事情很多,但是领导表示离职人太多了,要把我安排到9月1日,没法商量,没办法只能上班,晚点就晚点,一般我们这都是这样,到了8月份,因为事情多就总是请假,到了8.28号已经请了8天了,然后我在28号请29号和30号的假,领导就不准假了,因为就是有事就没有去我上班,有同事告诉我给我记旷工了,请假我都是周六周日请假的,除了周六周日我都正常出勤了每天10.5个小时,已经上了20天了,我咨询一下这个记旷工合理吗?

其他 2020-08-30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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