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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大概:

我父亲遭遇车祸,当时北医三院给出的诊断证明是颈部第三节骨折,导致全身瘫痪,无自理能力,父亲本身就有癌症。然后在无自理能力的痛苦下煎熬了70天去世了。

现在情况:

1、没有等到做伤残等级鉴定,已去世;

2、有医院的所有病例证明,受伤情况(颈部第三节骨折,导致全身瘫痪,无自理能力);

3、交通队已经判定肇事者全责;

4、肇事者态度冷漠,不闻不问,不出钱不出力。

现咨询:

1、诉讼的大概流程;

2、索赔金额区间;

3、遗体是否可以火化。

万分感谢,希望可以回复我

诉讼 2019-01-02 0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
  • 关于交通事故索赔标准,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包括对方是机动车时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经伤残等级鉴定构成残疾,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至于各项赔偿的标准,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的年龄、职业、月收入、当地人均收入水平、有无抚养人、年龄多大等等)比较多,各地标准也不一定,所以具体赔偿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损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九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 伤情鉴定不是在医院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为了给伤害罪犯嫌疑人定罪量刑的依据,不是赔偿的依据,一般由公安部门和有资质的法医鉴定单位鉴定,比如XX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室或者XX市人民医院法医鉴定所。
  • 在车祸事故中,骨折情况非常常见。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骨折伤害如胫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关节骨折、髌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颅骨骨折、骨折导致截肢、肋骨骨折等。
    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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