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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妈妈因为在家务农时意外摔伤,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于是转院到西昌第一人民医院,后西昌第一人民医院以床位不足为由,介绍到凉山骨科医院,就诊前当事人多次询问是否为甘孜州定点医院。但是该医院负责人称是定点医院可以通过新农合报销费用,但是回到户籍地上交了报账材料时却显示不是定点医院两万多医疗费一分钱都没法报销,后复查时再次去到凉山骨科医院询问为何没法报账时,医院却称院长和主治医生都已经不在这里上班了。这种算诈骗吗?可以向该医院索赔吗?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但是该医院负责人称是定点医院可以通过新农合报销费用,这种算诈骗吗?

综合法律 2019-05-15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 要视人身损害的具体情况来看,通常包括以下十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旨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
  • 打医疗类的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
    一、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部分案件中此类费用并不实际发生);
    二、聘请律师的费用:
    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三、杂费
    办案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杂费;
    如聘请律师,承办律师在办案中所产生的该类费用可凭票据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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